深圳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提取的基本要求有哪些规定?

2024-05-16 14:17

1. 深圳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提取的基本要求有哪些规定?

(一)所有的住房消费中,如同时发生了购房、租房、还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情形提取。
(二)在住房消费提取时,如果每一种住房消费情形下多套住房同时发生的,即同时购买了多套房、同时租了多套房、同时还贷了多套房,同时建造、翻建、大修了多套房和用于多套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提取。例如:职工同时租住几套住房,申请提取时,只能选择其中一套来提取。
(三)可申请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的住房类型,限于具有所有权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四)租房提取、还贷提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住房限于本市范围。
(五)购房提取不限本市范围,在异地购房的也可以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提取的基本要求有哪些规定?

2. 深圳公积金的5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对于深圳公积金的提取,具有以下5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公积金提取的相关  法律知识  。
         
         深圳公积金的5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1、购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  购房合同  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和契税税票。
         2、租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5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3、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4、建造翻建大修深圳市内的住房
         适用条件: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
         提取额度:翻建、建造、大修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交经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补偿)合同、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建房的,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翻建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大修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3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  租赁合同  ;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深圳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需要的流程和材料         深圳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一、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6.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  收据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  委托书  原件。
         二、办理时间: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福田管理部
         宝安管理部
         龙岗管理部
           >>>下一页更多精彩“深圳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常见问答”               

3. 深圳发布公积金新规: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须在深有房

7月8日,深圳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住房消费、职工在深之外申请提取公积金情形、缴存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缴存业务、职工投诉单位未缴公积金、无正当理由公积金中心将不予支持职工诉求等七个方面做出规定。
其中明确指出在深职工不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中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买在深住房贷款本息等消费情形的,申请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深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并指出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共享数据联网查询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深房产信息。(杜佳伟)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并且两年内未发生过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也未有单位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可以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进行管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满两年,近两年内未发生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且账户余额持续为零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对该类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销户,销户前,公积金中心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
职工对公积金中心的销户处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公告期满后,职工未提出异议申请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仍维持本条第二款状态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对该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三、职工不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取要求,申请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有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信息共享联网核查等方式对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本市房产信息进行核查。
四、职工以购买本市范围外住房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公积金中心无法核查确认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的,可以要求其补充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权属(查询)证明、购房付款证明等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或者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向异地相关部门核实后予以受理。
五、缴存单位存在不按规定办理缴存业务、协助职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的,或者职工存在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积金中心可以限制该单位或者职工在自助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六、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办理服务渠道完成网上申报及预约后,前往预约的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欠缴投诉业务;公积金中心应当有序受理职工对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投诉。
七、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住房公积金补缴方案等并且已经履行,或者履行期间尚未届满,无新的事实和理由,职工就同一诉求向公积金中心投诉的,公积金中心不予支持。
本通知自2021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

深圳发布公积金新规: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须在深有房

4.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都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5. 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有什么最新的规定?

深圳最新出了《2011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共计三十条规定。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有什么最新的规定?

6. 深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谁知道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7.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如何获取

1、对购房、建造、修缮、翻建自住房的。
3、对离休、退休、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人,并且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5、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月薪收入15%的。
6、出国定居或赴港、澳、电视台定居的。
7、正在享有低保或特困救助收入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因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家庭生活严重贫困的。
10、还清购买自住房贷款本息的。
11、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12、职工及家庭人员因重大病、意外故导致家庭生活艰苦的。
如何获取:
1、预约
申请人要先到深圳住房公积金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预约。
2、受理
预约以后,申请人要先选定一家庭银行提交相关资料,银行收到资料后要审核资料,对于符合标准,且资料齐全档次给予受理后,审查员工对于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核决定,符合审批标准的,给予现场办结
3、领取结果
申请人领取完回执单后,办事人会告知申请人公积金到账时间,然后按照该时间到银行领取公积金即可。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一、公积金可以随时提取吗
公积金是不可以随时提取的。因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就必须得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提取新规: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如何获取

8. 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提取有何条件

提取要看所在城市规定,若是深圳地区,可本人持卡及身份证至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或尝试添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办理。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其他提取类型请登录公积金网站(www.szzfgjj.com)或联系12329进一步了解。

提取深圳公积金,一般在业务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到账,可在一卡通活期账户中查询。

温馨提示:
销户提取,涉及到社保、医保等转移,若在销户时公积金系统已经审核到社保转移,即可在三个工作日到账,若审核不到则为三个月左右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