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挂了科,考试了分数登记60. 但后面有重修2字 拿得了毕业证吗

2024-05-13 23:47

1. 广东金融学院挂了科,考试了分数登记60. 但后面有重修2字 拿得了毕业证吗

学生手册上有写:必修课经重修考试后累计仍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不及格的,应予退学。至毕业学期止,累计重修后课程不及格门数未达到退学条件的(即重修三门以上不及格)可在结业后的第一年内向学院申请一次补考(或补做),经补考(或补做)后,成绩合格课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所以同学你不用担心,只要你重修过了就不过拿不了毕业证。但是重修的课程也不要太多了,考前努力点复习都不会挂科的,加油吧。

广东金融学院挂了科,考试了分数登记60. 但后面有重修2字 拿得了毕业证吗

2. 广东金融学院重修与学位证问题

我是广金大四的,三科及以上重修都还不合格就拿不到学位证,学分基点没有2.0以上也不能拿,选修学分不够也不能拿学位证。大四毕业前有专门的考试,就是为了重修的人准备的,那一次是比较容易通过的。

3. 广东金融学院三科重修了还能毕业么?

能啦。只要你重修好好读,考试过了就能毕业的了。毕业前也会有很多补考的。

广东金融学院三科重修了还能毕业么?

4. 广东金融学院里挂科是怎么处理的?除了补考还有什么?比如说英语没过75不能考四六级之类的

挂科在下个学期第一个月内进行考试,会有时间给你复习,考试题型和内容跟期末考试差不多,不过由于你没有平时分的比重,所以考到60分全要靠你的答题分数,不论你补考成绩为多少,最终显示在成绩单上的分数都是60分,不过不用担心,经过第二次复习,你过补考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如果补考不过,那就是重修,现在重修不需要再缴费用;老师一般都会给你过,前提是你要去补一些课时、不要缺勤、认真复习,重修也是在补考不过的下一学期开始,大概在13周开始补课。如果重修的人数多,会单独开班授课,如果少,就随现有上课的班级上课,课时在10节以内,会在期末考试前单独进行考试。
英语没过75只是在大一的时候不能报考英语四级的考试,实际上在大二才开始正式报考,一些人可能比你先一步考,但不代表你不如别人,这并不值得担心。如果四级过了,但是分数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分数线,也是暂时不能报考六级的,个人认为学校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好的规划大学生活的一些措施,暂时的落后是为了更好蓄力待发。
一个大三师姐给你的建议,祝你大学生活愉快而充实!

5. 广东金融学院重修多少门就不能毕业啊

上次我问过辅导员了,今年新规定单学年重修三门就没有学位证,重修考试1门没过也没学位证,重修考试三门不过就没有毕业证。

广东金融学院重修多少门就不能毕业啊

6. 急求!!!!!!!!!!关于广东金融学院双学位的问题

有的。。下面是我从学校招生网弄来的,你自己看下吧。。 



       广东金融学院本科双学位、双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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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对跨学科跨专业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学院实行本科学生双学位、双专业制度。为保证双学位、双专业制度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科学生双学位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取得本专业(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取得不同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第二专业资格,且符合授予学位条件并取得学位;本科学生双专业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取得本专业(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又修读了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以内其它专业的课程,且符合毕业资格条件并取得其毕业证书。

第二章  申请修读对象、条件及程序

第三条  申请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资格与条件

(一)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学有余力,主修课程成绩优良,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7以上。

(四)主修专业第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

第四条  每位全日制本科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本科双学位或双专业,必须选择跨一级学科或跨系的本科专业修读。

第五条  申请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程序 

(一)凡招收本科生专业的各系,应在每学年下学期末(18周前)将本系各专业接收双学士学位和双专业的人数和条件的申请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学院批准,并向全校公布。

(二)学生在第三学期第1周内提出申请,填报《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教务处。

(三) 教务处会同招生专业所在系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表现,按照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资格与条件规定,对学生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学分绩点排名(若绩点相同,按前两学期必修课总成绩排名),确定各个专业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三天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四)教务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名单,在《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表》上盖章后,返还主修专业所在系和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各一份,另一份由教务处保存。 

(五)教务处将录取结果通知主修专业所在系和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并发给学生修读双学位听课证或修读双专业听课证。双学位、双专业学生从该学年的第一学期第五周开始修读。

第三章  缴费与注册

第六条  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应按学分缴费(执行粤价〔2007〕186号文件)。学院具体执行标准为:经济学、管理学、文学(不含外语类)、法学类专业每学分90元,理学、工学、外语类专业每学分100元。

若省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新的学费政策,学院将执行新缴费标准。

第七条  获准修读本科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须在每学年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处缴纳学费,并凭缴费收据到接收系办理注册手续。

各接收系在新学期开学三周内将已办理修读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注册手续的学生名册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学生自愿选择并履行了规定程序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原则上不得随意中途退读。中途退出学习的学生不得再申请修读双学位,且尚未修读课程已缴学费不得退还。

第四章  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  各系根据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专业的教学条件、社会和学生的实际需求情况,向教务处提出开办双学位、双专业的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确定实行双学位、双专业的本科专业。

第十条  各个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在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同时确定双学位、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制定教学计划和具体要求,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予以执行。

第十一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一般应包括双学位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等,双学位总学分一般应达到60分(含毕业论文),双专业总学分一般为50分(含毕业论文)。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4学分。

第十二条  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性质均为必修课程,学生应在主修专业第三至第八学期修完全部课程。

第十三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计划的执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发放每学期教学任务书,并由相关系落实教学任务。相关系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进行课程调整的,须由承担双学位双专业培养任务的系(部)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十四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实行单独编班授课,每班最低开班人数:外语类专业30人,非外语类专业50人。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假期、双休日和周五晚上。

第十五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教学要求、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应与将本专业作为主修专业的要求相同。

第十六条  学生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内容重复时,经学生申请,所在系出具成绩证明,双学位、双专业教学系审核认可后,可以免修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中的相关课程。对课程内容部分重复,但层次不同的必修课程(如:外语、数学、计算机等有不同层次的课程,及部分不同层次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已修高层课的可免修低层课,已修低层课的仍须修高层课。

第十七条  期末考试由接收系负责组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考试周进行,考试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学院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确定后,学生如有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与主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冲突,应在一周内到接收系申请,由接收系在考试周内的星期六、星期日安排冲突的双学位、双专业课程考试,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不变更学籍,仍归主修专业所在系管理。

第十九条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应首先保证主修课程的学习。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发生以下情形应终止或取消其双学位、双专业资格:

(1)由于双学位、双专业或其他原因致使前六个学期主修课程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者,主修系应劝其终止修读双学位、双专业;

(2)主修专业必修课补考若有两门或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主修系应劝其终止修读双学位、双专业;

(3)若双学位课程学分绩点小于1.5者,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应劝其终止修读双学位;

(4)发生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取消其双学位、双专业资格。

双学位、双专业学制一般为三年。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还未完成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可申请在毕业后一年内以旁听形式补修所缺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学生回校学习、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第六章  成绩管理

第二十二条  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要建立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成绩档案,依据学院有关规定规范成绩管理。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和学分记入《广东金融学院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登记表》,并录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的教学工作秘书应做好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管理工作,应按学期将学生的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登入《双学士学位成绩登记表》和《双专业成绩登记表》,在学生学业全部结束后,将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登记册送交学生主修系和教务处,由教务处附在《广东金融学院学业成绩表》之后一并存档。

第二十四条  双学位、双专业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必须重修(随主修专业班级重修),重修课程不及格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七章  学位资格、毕业资格审定与证书管理

第二十五条  双学位的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按照双学位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广东金融学院授予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获得双学位证书。未达到双学士学位要求者,或修满双学士学位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均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  双专业的学生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完成双专业规定的学分,可取得双专业毕业证书。未达到双专业规定的学分者,或修满双专业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均不发给双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双学位的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未修满双学位规定的学分,但达到双专业规定的学分,可取得双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完成双专业规定的学分,但主修专业暂为结业,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主修专业的学业,以换发主修专业毕业证的,在换发主修专业毕业证的同时,补发双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未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者,若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可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条  未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不影响其主修专业的学籍、毕业与学位。

第三十一条  获得双学位的学生,在其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上注明“修读**专业为第二专业”,在其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所获双学位。获得双专业的学生,在其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上注明“修读**专业为第二专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学院同级本科学生有关教学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从院长办公会议批准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7. 广东金融学院学分问题

现在没有不过四级就不过毕业的说法了,以前有,但是你没有四级真的很那个咯,这是最基本的吧,创新学分一定要6分,你考计算机考驾照什么的都算的,不难拿到

广东金融学院学分问题

8. 紧急!!!!!关于广东金融学院

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这两个专业在肇庆校区。

2009年安排金融学、金融学(国际金融)、金融学(金融理财)、财政学(税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学(审计)、财务管理、保险、保险(风险管理与精算)、法学(经济法)、法学(知识产权)、汉语言文学(财经传媒)、汉语言文学(经济秘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应用心理学(金融心理)、应用心理学(管理心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及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信息与计算)等二十二个专业的一年级新生在肇庆校区就读,二年级返回广州校本部。

我在广金金融学大一,最有发言权了,详情可登陆我院招生办查询。
http://bm.gduf.edu.cn/zsb/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