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出台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房价越高地区试点可能性越大

2024-05-05 18:42

1. 机构:出台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房价越高地区试点可能性越大

中信证券5月24日发布研报称,出台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
研报指出,房地产税改革的一些核心原则是明确的,如给予合理免征面积、免征套数,并确定一个比较恰当、社会可承受、调控有效果的真实年化税率。这种真实年化税率,既要考虑名义税率的因素,也要考虑评估指导价和实际房价,以及应纳税金额抵扣等因素。
研报称,存量住房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先决条件。房改推进至今,绝大多数城市的非商品化住房占比已经不高。但更重要的客观条件是房屋供给较为充裕,房地产税不至于转嫁为租金持续上涨,成为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这个客观条件目前也已经成熟了。
研报认为,房地产税改革的核心目标不是构建地方主体财政收入来源,不是替代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可以适当增加持有房屋的机会成本,适当增加二手房供给,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研报猜测,房地产税将主要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区域,试点推广。2019年以来房价上涨越快,绝对房价水平越高的地区,房地产税先行试点的可能性就越大。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不会跨区域计算房屋持有套数和人均住房面积,否则将导致市场热度进一步向核心区域收敛。广阔的三四线城市目前并不适合探讨出台房地产税。

机构:出台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房价越高地区试点可能性越大

2. 机构:出台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 房价越高地区试点可能性越大

中信证券5月24日发布研报称,出台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
研报指出,房地产税改革的一些核心原则是明确的,如给予合理免征面积、免征套数,并确定一个比较恰当、社会可承受、调控有效果的真实年化税率。这种真实年化税率,既要考虑名义税率的因素,也要考虑评估指导价和实际房价,以及应纳税金额抵扣等因素。
研报称,存量住房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先决条件。房改推进至今,绝大多数城市的非商品化住房占比已经不高。但更重要的客观条件是房屋供给较为充裕,房地产税不至于转嫁为租金持续上涨,成为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这个客观条件目前也已经成熟了。
研报认为,房地产税改革的核心目标不是构建地方主体财政收入来源,不是替代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可以适当增加持有房屋的机会成本,适当增加二手房供给,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研报猜测,房地产税将主要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区域,试点推广。2019年以来房价上涨越快,绝对房价水平越高的地区,房地产税先行试点的可能性就越大。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不会跨区域计算房屋持有套数和人均住房面积,否则将导致市场热度进一步向核心区域收敛。广阔的三四线城市目前并不适合探讨出台房地产税。

3. 今年房地产税不扩大试点,对房地产、平台经济有何影响?

今年房地产税不扩大试点,对房地产、平台经济的影响有:
今年房地产税不扩大试点了,这是一个很强烈的信号,房价涨得猛了,政策开始收紧;收到最后,楼市要崩,又赶紧放开,于是房价又开始涨,所以如果有在一二线城市、东南沿海人口流入地区计划买房的,今年下半年是一个很好的上车时机。其他小城市就不用着急了,中国人口拐点到来、城镇化进入尾声,人口流出的小城市,楼市只有缓慢衰退这一个结局。
今年不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这个表态意义非常重大,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甚至对很多人的人心起到了较大的稳定作用;换句话来说,也就是说,今年不会再推行房地产税改革了,房地产税整体工作要推迟。房地产税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很大的,这样的官方声明产生的效应也会非常高的。对这个声明肯定各方都有各方的解释,尤其是房地产市场会更有进一步的解释。这也是疫情防控之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更是整个经济社会稳定工作的要求。
今年的情况非常不一样,各项工作的稳字必须当头,本来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会有扩大的预期,但考虑到疫情反复、经济稳增长的因素,房地产税改革进程也需要有所调整。或许,等待疫情逐渐好转,经济发展逐渐恢复正常的运行轨迹,到时候房地产税改革也会加快推进。房地产行业的兴衰影响到大量细分领域的发展,在特殊时期下,房地产市场需要适度刺激,也是对其余细分领域的提振。但是,考虑到当前高企的房价水平,提振房地产行业的力度需要比较克制,房住不炒仍然是未来发展的主基调。

今年房地产税不扩大试点,对房地产、平台经济有何影响?

4. 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房企如何稳定的发展?

我觉得房地产企业需要进一步稳定现金流,同时也需要积极解决自己的债务问题。
每当我们提到房地产企业的生存问题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认为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非常高,诸如恒大这样的企业甚至有着高达20,000亿的负债金额。在这样的压力之下,一旦房地产行情出现下跌趋势,很多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情况就会非常简单,所以我们需要想办法解决房企的资金问题和债务问题,尽量让房地产企业维持稳健的发展方式。
一、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这个事情是关于房地产税试点城市的新闻,在确定了一系列的房地产税试点城市之后,房地产税在2022年可能会暂停试点城市的选择。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因为很多城市的房地产行情并不稳定。如果擅自出台房地产税的措施,这可能会进一步打击房地产行情的信心。
二、房地产企业需要进一步解决自己的债务问题。
以我个人来看,摆在房地产企业面前最大的难题无非就是现金流问题而导致的债务问题。因为很多城市的房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跌幅,这也直接导致居民购买房产的意愿进一步降低。在这样的压力之下,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会越来越少,这是房地产企业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房地产企业也需要走向稳健的发展方向。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因为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非常高,在短期内不能解决一手房交易量的前提下,房地产企业需要想出能够稳健发展的经营方式,更需要朝着稳健的发展方向来执行各项规定。有些城市已经开始逐渐放开一手房的限购问题,有些地方也在降低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管是通过何种方式,我认为房地产企业需要重点解决自己的内部经营问题。

5.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业内称短期对房价或形成压抑

财联社(北京,记者 王宏)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昨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决定》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二是新增住宅作为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三是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
业内专家表示,《决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遵循积极稳妥原则以及有限授权原则,预计国务院的具体办法应该在比较快的时间会发布,各试点地区也会在比较短的时间制定实施细则。
多位专家认为,开征房地产税有可能在短期对房价形成压抑作用。但也有专家指出,此次试点是由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预计试点城市也会探索,综合考量市场的承受能力,以及对房价产生多大的影响。
授权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决定》要求,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决定》指出,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预计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很快发布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具体来看,《决定》一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税收立法中具有权源归属性和最终决定权,同时通过授权方式保障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试点改革的行政效能。
二是遵循积极稳妥原则,新增住宅作为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以前规定为免征),其余维持现行税制规定,并对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试点的征管模式和程序提出要求。“原来对居住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现在实际上是新增加住宅作为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征收对象。”
三是遵循有限授权原则。按照《立法法》有限授权的原则,此次试点授权期限为五年,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试点期限届满时仍不能上升为全国性法律的,可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延长。“当然也不一定要等到五年,不排除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王桦宇还表示,不是说房地产税具体工作是决定开始起再去做,而是说已经做了一些测算试运行等等。预计已经在试点地区做了一些调研,酝酿,甚至是内部的测算,相信国务院的具体办法应该在比较快的时间会发布,各试点地区也会在比较短的时间制定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教授林江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一是从《决定》的内容看,采取了循序渐进的做法,其中透露出信息是,房地产税是一定要实施了;二是在没有完善立法之前先进行试点,做法比较稳妥,也是给市场一个信号,就是箭在弦上;三是征收方法和税率都没公布,应该是给相关地区开展试点预留了空间,说明是稳步推进的思路。
对房价或有压抑 地方政府意愿较重要
至于房地产税的推出对房价的影响,林江表示,理论上房地产税推出对房价会有压抑作用,房价可能往低处走。因为房地产税的本质对房产持有人而言是一个税收负担。按照《决定》的内容,不论是自住还是非自住,除了农村的宅基地外,都要纳入征税的范围。
但林江指出,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具体影响还有待观察。以2011年上海和重庆推出的试点情况为例,本意针对高房价的抑制开展试点。从房产税试点的10年情况看,当初进行房产税征收方式试点的这两个城市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另外要注意的是,这次试点是由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还要看地方政府是否愿意看到房价的快速下跌。预计试点城市也会探索,看看市场的承受能力,以及对房价产生多大的影响。“地方政府一方面可能会很积极,通过房地产税的方式弥补财政缺口。另一方面也会担心,如果试点推行下去,市场反应强烈的话房价往下走,土地出让收入也会减少,可能会得不偿失。只能是等着看试点情况,地方政府存在矛盾心理”,林江表示。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杨畅表示,仅将房地产持有环节征收的税种定义为“房产税”,“房产税”或将是本次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理论上,开征房产税有可能在短期对房价形成压力:房产税将增加存量住宅的持有成本,在短期刺激房源释放,而需求在短期难以扩张,供大于需的格局将在短期推动房价回落。
杨畅还表示,在具体操作上,房产税改革需要考虑三个维度。维度之一:开发、交易、持有环节上,税收后移的程度;维度之二:税率选择的高低;维度之三:税基的宽窄。不同改革方案,会导致房产税试点的效果发生明显的差异。根据不同改革力度方案的推算,若改革力度偏温和,选择税率偏低,税基偏窄,房价短期下行的空间可能仅为3%左右;而如果改革力度偏大,选择的税率偏高,税基偏宽,房价短期下行的空间可能接近30%。
杨畅最后指出,由于不同城市具有不同的特点,若采取相同的改革方案,对不同城市的影响差异明显;建议由中央部门确定房产税改革的总体框架,设置房产税税率、税基的选择范围;由地方在总体框架内,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实施标准,确保改革前后市场相对平稳。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业内称短期对房价或形成压抑

6. 房地产税加速推进信号明显 大城市或先试点

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近几年,有关房地产税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市场关注。多位受访专家均表示,种种迹象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进度正在加速推进。相比于之前频频提到的“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此次座谈会提到了“试点”二字,并且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的意见。业内认为,房地产税或可能在一些大城市率先试点。
加速推进信号明显
近来,官方已经多次提及房地产税。今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今年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发表《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提出,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在2020年底公开发布的文章中,刘昆重申,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据了解,房地产税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未提及房地产税。
此次,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意味着什么?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会议是以座谈会的形式召开的,而非研讨会,即属于政策决策性质的会议,分量比较重。座谈会结束后,相关消息就在财政部官网发布,释放出了较强的信号,即改革方向不改变、改革步伐不停止、改革思路渐成熟。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称,决定房地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部门聚齐,信号意义非同一般。但这个工作比较漫长,房地产税立法至少在2021年没有时间表。“我认为,从疫情后的房地产演进形势看,加快推出房产税,对调节因房产而拉大的收入差距很有意义。”
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四部门的座谈会虽然不是一个带有时间表意义的会议,但至少证明房地产税正在加快推进。
数年来首次提出试点
过去几年有关房地产税立法的表述,多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稳妥推进”等词汇。此次座谈会的一个重要不同点在于提出了“改革试点”,“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严跃进称,座谈会讨论的内容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其核心在于“试点”二字,这是过去数年没有出现过的。追溯过去的改革,2011年《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曾提及“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内容,而2011年恰是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的阶段。(注:房产税只是房地产税中诸多税种的一个。)
严跃进说:“从此类逻辑看,多年来首次提及改革试点工作,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房地产税未来可能会在部分城市试点。”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也分析道,房地产税一定会遵循稳妥推进的原则,首先是扩大试点城市,总结上海和重庆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征收方式,可能会在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试点。
胡景晖预测,一些大城市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有可能被纳入试点。“深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加上去年市场过热,是不是有可能先试点?还有住建部约谈的一些城市,也有可能。此外,房地产税是要推行全国的,只在大城市试点也不一定行,二三线城市也可能会试点。”
打击囤房、炒房行为
如今,外界不管是谈及房地产税,还是房产税,有一种“谈税色变”的倾向,认为房地产税或还是房产税的推出,必将会打压房价。房地产税落地后,房价真的会凉凉吗?
其实,就房地产税中最受关注的房产税而言,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至今已经试点十年,但两地的房价一直也是随着全国市场的波动而上下调整。以2015年以来的这一波房价上涨为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上海市、重庆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较2015年分别上涨了56%、49.3%,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较2015年分别上涨了48.1%、27.6%。
不少学者认为,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之所以没有起到作用,是因为征收范围小,房产税能否调节房价,还是看税基、税率及免征面积等。胡景晖称,未来的房产税立法,可能会是一个原则性立法,规定一些征收原理,框定一个大致范围,因为它是一个地方税种,还要充分授权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去制定征收细节。
胡景晖还表示,政府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土地财政”模式、开辟新的税源,但出台后,确实也会间接地调节房价,增加居民持有房屋的成本,打击囤房、炒房的行为。“对于那些持有多套房屋的人,肯定是利空,城里有一套,郊区有一套,就差不多了。房地产税会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但导致房价暴跌的可能性不大。”
严跃进称,房地产税会增加持有房产的成本,降低潜在收益,进而倒逼一部分房东抛售房产,压低房价。但下降多少,还要看房地产税的试点情况。
许小乐称,房地产税的出台,短期会让市场供需关系进行一次重构,主要是多套房业主根据自身的支付成本进行评估,短期可能会有部分房源出手,存在一次脉冲效应。业主降价出售会导致价格短期下行,但冲击大小取决于家庭住房拥有情况。
“这些城市通常是一些需求比较旺盛的城市,供给端的冲击很快会被需求端消化,房地产价格变为卖方的定价加上税收,卖方的定价是否会上涨,仍然取决于城市市场的供需关系。从长期看,房地产税本质上是一项成本,会让整体市场的交易变小。这项成本最终会由市场承担,具体是买房人还是开发商承担,取决于双方的价格弹性,税收负担更多落在缺乏弹性的一方身上。”许小乐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分析说。

7. 房地产税从“推进”到“试点”,或影响四类价格

房地产税作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一环,始终保持关注热度,从未远离公众视野。
5月11日,财政部官网发布消息称,“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消息发出后,“房地产税”迅速被网络热搜刷屏。5月12日,A股房地产指数应声下跌,龙头股万科A(000002.SZ)跌2.14%、保利地产(600048.SH)跌2.32%、新城控股(601155.SH)跌2.54%;港股跌幅更大,龙湖集团(000960.HK)跌3.48%、建发国际(01908.HK)跌3.67%、新力控股(02103.HK)跌4.60%、正荣地产(06158.HK)跌5.43%。
房地产税不再“狼来了”,首提“改革试点”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来源显示为“财政部新闻办公室”的这条消息只有短短不到100字,字数很少,但背后的信息量却很大:座谈会齐聚四大重磅部门,包括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信号意义非同一般;同时首次提出“试点”,这被视为房地产税加速落地的重要信号,即可能会先在部分城市试行。

财政部消息“字少事大”
“财政部这个新闻不简单,提到了‘试点’两个字,印象中过去还从没提过。”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红星资本局:
第一,会议是以“座谈会”的形式召开,而非“研讨会”,即属于政策决策性质的会议,分量比较重。从参会部门看,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也参与了座谈会,使得会议更加严肃。
第二,此次会议的核心在于“试点”两字。回顾最近几年房地产税方面的政策表述,较多体现为“推进”等表述。若是追溯过去的改革,2011年《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曾提及“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内容,而2011年恰好是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的阶段。
所以从此类逻辑看,当前首次提及“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即此次会议后房地产税将会在部分城市试点。
严跃进说,房地产税是老百姓关注的内容,此次会议结束后相关消息就在财政部官网当日发布,势必希望发出强烈和清晰信号,即改革方向不改变、改革步伐不停止、改革思路渐成熟。
严跃进认为,房地产税改革具有多重目标和社会意义,客观上有助于促进房价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但是改革也绝对不会简单停留在“对多套房征税”、“打压房价”等概念上。换句话说,房地产税的改革将在“健全直接税体系”的大框架下进行,要考虑更为全面、客观和长远。
上海、重庆已试点房产税10年
进入2020年以来,财政部已经是第四次提及房地产税。最近一次是今年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全文5000余字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提及房地产税的完整表述为:“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所谓“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比如我们熟悉的“个人所得税”,是对收入取得者征收的税,没有经过第三者,这种税就是直接税;但生活中常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并非直接针对消费者征收而通过了第三者,这些税属于间接税。
从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以来,“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是板上钉钉。而在立法之前,房产税也早有“试点”,上海、重庆自2011年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至今已过去了整整10年。
中泰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杨畅介绍,针对个人保有的房产,上海、重庆已经试点房产税,其余城市目前仍然对自用住房在保有环节零税负,用于出租的住房适用从租计征房产税,但实际大多配备优惠政策。上海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若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重庆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二套房,采用累进式计税方式,以“户面积”计算起征点: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分每户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两种起征点。适用税率重庆分三档:0.5%、1%和1.2%。
两个试点城市虽然都在收取房产税,但有所区别。总体看来,上海模式以多套房为主要征收对象,对炒房行为起到了抑制作用;重庆模式则以高端豪宅(如别墅等)为重点征收对象,对高档住宅形成制约,也符合重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房地产调控理念。
专家称开征或影响四类价格
房地产税已经“在路上”,此番如果试点落地,最有可能在哪些城市进行呢?一旦开征,楼市会降温吗?
2020年12月,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公开呼吁:深圳、海南应积极推出更高水平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贾康说,目前房地产税没能实现加快立法,但深圳和海南不能再拖,中央文件也已经授权两地加快改革,因此只需要走相应程序即可。他还建议,深圳、海南开征房地产税试点要吸取上海、重庆的经验,在政策设计上更加周到、更有效率,征收范围要适当扩大,体现一定的力度。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北京可以优先试点,其作为首都,在改革方面有魄力,但考虑到北京房产项目比较复杂,可能推进有难度。上海和重庆在房产税方面有这么多年的试点和改革经营,过渡到房地产税的改革也有一定的合理性。而深圳可以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既然是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那么也应该积极引入新的政策,再次形成房地产领域的一次“改革开放”。另外,海南本身改革的阻力最小,房产的结构最简单,也可以进行改革。
严跃进还认为,如果试点房地产税,将影响到四类价格:
第一,一手房价格。由于住房持有成本将明显加大,会使得一手房认购意愿淡化,进而使得房价下降或涨幅收窄;
第二,二手房价格。由于房产持有成本将增大,潜在收益会减少,会倒逼一部分房东抛售房产,这会使得市场上流通的二手房更多,容易压低房价;
第三,土地价格。若大城市先行试点,客观上会使房企拿地转移到其他城市,使得大城市土地市场竞争减少。同时若购房市场降温,那么土地市场也不会太强势,也容易使地价下跌;
第四,租赁价格。随着市场上购房市场热度的减少和存量房源的增加,客观上也会使得租赁市场的压力减少,进而使得租金下降。
不过严跃进也表示,这四类价格下降的时间、下降的幅度等,还要看房地产税试点的情况。前期还不至于出台烈性的政策,依然会遵循循序渐进、不断总结的思路。
房地产税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不妨也听听我们身边的人怎么说。
来自云南的小杨在成都工作并已买房,她告诉红星资本局,自己在云南小县城出生并长大,在北京念完大学后到成都发展,一方面是离家比较近,另一方面是认为成都的发展比老家更好。工作两年多后有了购房资格,也看上了比较心仪的房子,在父母的支持下,买了一个小套二。对于房地产税,她表示并不担心,因为自己只有一套自住房,面积不大,“房地产税不会伤及无辜”。
但持有多套房的业主可不这么看。手中持有多套房产的黄先生表示,他一直关注房地产税的风吹草动,这次最大变化是从“推进”变成了“试点”,说明真的要在部分城市落地了。黄先生直言,这将导致持有房产的成本明显增大,而且不会是一笔小数,如果房地产税在自己所在的城市落地,他会选择卖出手中多余的房产。

房地产税从“推进”到“试点”,或影响四类价格

8. 财政部称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这是为何?

据新华社消息,新华社记者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据中国人大网消息,财政部部长刘崐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进行说明。





刘崐表示,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市、重庆市开展了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纍经验、创造条件。为此,建议“先深化地方试点、再国家统一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稳妥推进改革试点提供法律保障。按照以上工作考虑,财政部、司法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方面研究起草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其中,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在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方面,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试点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



试点地区的确定方面,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和启动时间方面,试点期限为五年。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