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gd.gov.cn/

2024-05-16 16:24

1.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gd.gov.cn/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http://www.gd.gov.cn/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是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经研究,现就加强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动态管理
 
 (一)对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按月申报制度。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自2014年10月1日起,列为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的产生单位(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0吨,名单见附件1)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通过省信息平台完成上月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我厅将适时推进省级(10吨≤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0吨)、市级(1吨≤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吨)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按月申报工作。
 
 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2014年1~8月份的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须于2014年9月底前通过省信息平台按月补充申报。
 
 (二)对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行按日申报制度。
 
 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要通过省信息平台每天申报危险废物接收、利用、处置及二次产生危险废物等情况。按日申报实行“零报告”制度,经营单位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也要每天通过省信息平台报告情况。
 
 二、全面试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监管
 
 自2014年10月1日起,危险废物市内转移和跨市转移要通过省信息平台实行电子联单管理。广州、深圳、珠海等已经实行市内转移电子联单管理的,须按时将有关数据传输至省信息平台。
 
 为了配合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通过省信息平台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各地环保部门要通过省信息平台完成审核。已经办理的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转移联单,9月30日前要在省信息平台上补充录入相关信息。
 
 试行电子联单期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转移危险废物时,应通过省信息平台进行转移联单信息网上填报、保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可通过网上打印转移联单做好废物交接记录,移出地、移入地环保部门可通过省信息平台及时跟踪废物转移信息。运输单位应尽快完善车载定位装置和监控装置,对危险废物运输路线和运输状况进行记录,为下一步实现全省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GPS跟踪监控打好基础。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暂不执行电子联单管理制度。
 
  三、上下联动,落实责任,确保省信息平台运行畅顺
 
 (一)强化数据审核,保障信息平台数据质量。
 
 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通过省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和转移,对申报的数据要认真进行审核,切实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网上申报数据有疑问的,应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市级环保部门每月现场抽查审核不少于10%的国家级重点产生单位和20%的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不按要求申报和填写转移联单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二)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平台使用管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是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的关键环节,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工作,对产废单位没有按要求填写电子转移联单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经营单位执行按日申报和电子转移联单的情况,将作为其规范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督促指导,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环保部门要把省的要求贯彻落实到辖区的相关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指导,针对企业在省信息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培训,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我厅。为交流各地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我厅将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信息平台使用管理情况。
 
  四、其他方面注意事项
 
 (一)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和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省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信息由地级市环保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14年9月1日前报我厅(联络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二)省信息平台操作使用手册、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可在平台登陆界面(网址:www.gdwmc.cn:8080)有关专栏详细了解。
 
 (三)业务咨询与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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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登录入口地址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登录入口地址: http://gdee.gd.gov.cn/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省政府确定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本省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省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参与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组织申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和重点流域、海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核应急管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国家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承担碳排放交易管理等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建立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制度,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定期集中督察和日常监察。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五)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本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协助开展国家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省生态环境厅应当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登录地址    2.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登录:http://gdee.gd.gov.cn/    3.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录    4.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    5.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地址    6.固体废物造句,用固体废物造句    7.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gd.gov.cn/      ;

3.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国家已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国家未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辖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区域环境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第七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均有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责任,应当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综合利用固体废物,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第八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分类贮存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或者交给有固体废物经营资格的单位集中处置。第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流向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有关情况。第十条 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应当建设配套的固体废物接收、贮存设施。本条例实施前未建设配套的固体废物接收、贮存设施的,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一年内补建。第十一条 运输单位和个人对运输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并送交机场、车站、码头、港口等配套设施处理,禁止在运输途中抛撒、泄漏、丢弃或者倾倒。第十二条 畜禽饲养场和屠宰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所产生的畜禽粪便和屠宰产生的废物,防止造成土壤、大气和水体污染。第十三条 执法中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禁止露天焚烧。第十四条 发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产生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排污,防止污染扩散,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五条 鼓励建设跨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社会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经营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第十六条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新建、扩建、改建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达不到国家和省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治理或者关闭。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单位自行处置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委托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的,可以不自建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第十八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应当支付处置费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九条 拟退役或者关闭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经营者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对有关设备、剩余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残余物进行处理,消除污染。第二十条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危险固体废物。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安全利用和处置的设备和设施;(二)有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4. 广东危废管理平台要怎么开通

【摘要】
广东危废管理平台要怎么开通【提问】
有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怎么在信息平台开通【提问】
下一步怎么做【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亲根据您的问题,我帮您查询到: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 方法如下:【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5.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信息公开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编制本指南。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编制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申请人可以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上查阅。(二)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2、广东省环保厅便民窗口(省环保厅一楼大厅);3、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咨询会、座谈会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主要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2、环境保护规划;3、环境质量状况;4、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5、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7、大、中城市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9、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实际征收数额以及减免缓情况;10、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11、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12、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13、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14、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15、环境保护创建审批结果;16、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l.属于国家秘密的;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具体信息可参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编制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规定公开时间范围,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公开。三、公开信息的分类(一)按主题分类1、组织机构信息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和职能、直属机构及职责、其他组织机构2、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环境状况公报、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江河水质周报、饮用水源水质月报3、环境政务管理信息人事管理、政府文件、领导讲话、环保工作动态、环保大事记、纪检监察、其他政务信息4、环保业务信息环保规划计划、环保创建考核、环境监测管理、环保科技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及调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危险及固体废物管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察执法、环境污染应急管理、排污费征收管理、污染源监管、核与辐射管理、环境合作与交流、环境宣传教育、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环保资金管理、其他环保业务信息(二)按体裁分类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其它(三)按机构分类办公室、规财处、法规处、监测科技处、总量处、环评处、水处、大气处、生态处、核应急处、辐射处、宣教交流处、人事处、环监局、党办、监察室、其它(四)按省直部门类目分类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他四、公开信息的编排体系(一)索引号(Identifier,20位字符串)系指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标识符。索引号主要用于跨地区、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共享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中,是每条信息唯一不变的标识,一经生成不因发布机构变更而更改。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省环保厅“006940060/2010-12345”,索引号后段码可由计算机按信息发布的日期自动生成。在目录检索结果的显示上,既可以显示索引号的完整字符,也可以只显示后段码。(二)名称(Title,自由文本字符串)系指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标题。如有主副标题的,只填主标题。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信息的名称一般作为文字检索的主要查询项使用,应支持模糊查询。3、生成日期(Date,日期型)系指政府公开信息形成的时间。其中,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该信息的发文时间。生成日期按《GB/T7408-2005》执行,格式为CCYY-MM-DD。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生成日期一般作为时间检索主要查询项使用。4、文号(DocumentNumber,自由文本字符串)系指政府公开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文号。文号属于必选项。在目录检索程序的条件查询功能中,文号可作为文字检索的查询项使用,应支持模糊查询。5、发布机构(Publisher,复合型)系指政府信息发布单位的名称(合组织机构代码,如属于行政机关内设或所属机构,其代码自行编制)。作为多项必选项,可以包括多个发文机构(联合发文)。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机构名称可作为文字检索或枚举检索的查询项使用,应支持模糊查询。6、关键词(Keywords,复合型)系指反映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特点的词语。它包括主题关键词和位置关键词两类,都是文本字符串,需要按照限定词表进行标引。每条信息的关键词以3-5个为宜。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主题关键词和位置关键词可作为文字检索的查询项使用,支持模糊查询。7、信息分类(Category,复合型)这里特指政府公开信息所属类别的标识,包括分类类目名称和分类代码,可并列采用多种分类方法。在目录检索的条件查询功能中,分类信息(类目名称和分类代码〉可作为文字检索项使用,支持模糊查询。五、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1、受理申请机构本厅自2008年5月1日起在正常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12:00下午14:00-17:00,星期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一受理机构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如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现场受理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一楼大厅102室,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下载电子版本。或填写电子表格后直接提交,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接待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登录以下网址在线填写提交《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索引号的,本厅将按规定时限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者予以公开。(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3、申请的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4)申请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4、申请的处理本局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或其他部门已经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申请人;(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申请人;(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局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告知联系方式;(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5、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根据申请人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材料需复印、打印、刻录、拷贝,并使用纸张、磁盘、光盘等物品的,收取相应成本费用;邮寄、递送等方式送交材料将按照国家标准收取相应费用。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环境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需批准后执行。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递送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六、监督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信息公开

6. 广东省危险废物固废平台帐户注销

亲【摘要】
广东省危险废物固废平台帐户注销【提问】
亲【回答】
你现在可以打开这个账号吗?【回答】
可以【提问】
点击个人中心哪里  设置的账号安全里面这种地方你看看能不能找到注销账号的窗口【回答】
【提问】
【提问】
如果没有这个窗口的话  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客服怎么样注销【回答】
因为有些平台是不具备销户这一个功能的【回答】
那请问目前国家支持三胎,只生一胎的能结扎吗?【提问】
只要是自己愿意肯定是可以的【回答】
不过最终的答案还是要以医院的回答为准【回答】
还想请教一下,我的胃在不喝汽水的情况下,经常像刚喝完汽水一样胃会反一下,这会是什么情况?【提问】
这个可能是因为消化不良造成的【回答】
平均半个小时就一次,有可能大事吗?【提问】
就今天有这种现象吗?【回答】
一个月来都有【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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