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所投资的企业股权能否质押

2024-05-05 13:30

1. 有限合伙企业所投资的企业股权能否质押

新出台的《合伙企业法》中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所以可以可以质押,但是你们在合伙协议中注明了不能质押就不行了。

有限合伙企业所投资的企业股权能否质押

2.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扩展资料: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①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②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押

3.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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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①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②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押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4. 合伙企业是否可股权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扩展资料: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①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②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押

5.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能否质押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能否质押

6.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可否质押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质押的。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7.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合伙有强烈的人合性质,合伙人之间人身依赖关系是合-伙存在的基础,合伙人间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史宽先生认为合伙的出资与合伙人地位紧密结合,与其合伙人地位不可分离,不适于作为质权标的。但律师认为,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在内部转让出资,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当然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且该法第24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知,我国认可了在合伙人一致同意条件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我们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股份”。在我国台湾法上,股份一词不仅包括公司股份还包括合伙股份。郑波:《民法物权》,三民书局1989年2月修订13版,第325页。就合伙企业与公司本质而言,都是一种营利经济组织,都具有鲜明的团体性。合伙企业作为经营团体,可以开立银行帐户,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当事人;并且对其财产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因而使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益有社员权的性质,除了财产权还包括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等非财产权。所以合伙人对合伙的财产份额形成的权利不是单纯的自然人所有权,而是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权,亦可称为“股权”。故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是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除了“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设质限制外,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质押给本合伙企业。这是因为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这一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合伙企业。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有限合-伙企业想要进行股权质押的话是可以的,但是我们需要合伙人同意才可以,一般情况下合伙人这将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一般是不适用于质权标的。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8.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被质押吗

法律分析:合伙有强烈的人合性质,合伙人之间人身依赖关系是合-伙存在的基础,合伙人间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的出资与合伙人地位紧密结合,与其合伙人地位不可分离,不适于作为质权标的。依照相关规定,合伙人可以在内部转让出资,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除了“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设质限制外,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质押给本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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