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收费标准

2024-05-06 08:27

1. 尽职调查收费标准


尽职调查收费标准

2. 尽职调查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收费标准:1、标准原则 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的收费标准、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的工作量大小以及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2、参考价格: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由以下二部分组成:基本收费,每个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原则上不低于1.5万元;根据尽职调查报告涉及的财产标的数额,由律师与当事人具体协商累进制另收的费用。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3. 尽职调查收费标准


尽职调查收费标准

4.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费标准

律师费按照案件性质、实际情况、所处阶段等的不同,有不一样的收费。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参考当地关于律师收费办法的规定来收取,因而在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1、标准原则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是根据司法厅的收费标准、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的工作量大小以及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2、参考价格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由以下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基本收费每个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原则上不低于1.5万元;第二部分,根据尽职调查报告涉及的财产标的数额,由律师与当事人具体协商累进制另收的费用。(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法律依据:根据《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第三条律师计费工作时间,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的工作时间,计费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从事下列工作的时间

5. 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
                      尽职是指做好职责范围内应做的事。下面有我整理的尽职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篇一:关于某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有限公司:
    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尽职调查报告。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 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尽职调查报告。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以及,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政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zhèng fǔ 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2)中国自然人、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 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三、关于w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为实现对w公司的并购、增资,增资之后,w公司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行业实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经营范围难以保留。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变更后的w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表述为:从事……等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
    四、w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1、概述
    w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原则上执行中国现行的,但未根据该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中国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议的制度,而财务管理规定是一种内控制度或称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没有具体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无法确定(目前实际由财务人员根据经验或习惯确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导致w公司会计业务处理的随意性。
    我们建议w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的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
    2、w公司的会计政策
    (1)执行中国;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根据w公司的规模,可以使用或者,w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是。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xx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币账户余额未按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汇兑损益待外币实际支付结算时进行一次性调整。
    我们认为,外币账户未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既不符合的有关规定,还将导致会计利润核算的不真实。
    我们建议w公司依照的有关规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时对各外币账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实际取得价格)为计价原则。
    (5)存货核算原则及计价方法:
    ①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③存货的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点制,即按照账面数据与实际盘点数据结合确认的方法。
    (6)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以及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计价,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7)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转移给买方;
    ②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风险提示:w公司实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与上述原则有差异,具体详见本报告的税务风险调查部分。
    五、w公司财务状况调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所属日期:20xx年10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2)损益表(所属期间:20xx年1-10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3)会计报表提示:
    (略)
    2、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查与分析(略)
    六、税务风险
    1、w公司存在由于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违反了中国现行增zhí shuì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
    (1)w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核算业务中,当月销售发出的货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该月全部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zhí shuì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货物销售业务,该月25日以后的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zhí shuì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2) 根据第19条,以及第38条的有关规定,增zhí shu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该类业务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见本报告四、w公司的合同风险条款解释),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另外,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我们认为,依照上述税务法规,w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属于延迟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即延迟申报纳税);
    2、除上述风险外,我们未发现其他税务风险。
    七、本尽职调查报告的说明
    1、本尽职调查报告仅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据本案的特殊性进行的调查工作。因此,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不可能穷尽w公司目前的或有风险,存在着可能对或有风险的错误描述、偏差或遗漏,特予以说明,请贵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涉及法律、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我们虽有中国执业律师参与本案并负责调查,但与会计事务所全面的审计、评估和多位注册会计师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于一些问题例如财务报表的调整、公司整体估值等,是资产评估与审计师的责任,本报告并未涉及。
    3、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所有附件内容与本报告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单独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尽职调查报告是依据贵司与我们签订的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尽职调查报告除委托人为受让w公司股权或对w公司增资作参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
    20xx年11月18日
     [篇二:风险投资尽职调查内容] 
    一、团队情况尽职调查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二、业务情况尽职调查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三、市场情况尽职调查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独立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四、技术情况尽职调查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权威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五、财务情况尽职调查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为两大块:过去的财务数据和未来的财务预测。
    1、企业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往年经审计年报,最近一期月报);
    2、分产品/地区销售、成本、利润情况;
    3、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说明和资质;
    4、对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因素的说明。
    六、法务情况尽职调查
    提供公司总部、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员工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商标备案、诉讼记录等等。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4、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5、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

尽职调查报告

6. 尽职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7. 尽职调查报告的概述

对于一项大型的涉及多家潜在买方的并购活动来说,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尽职调查报告的概述

8. 尽职调查报告收费标准是多少

尽职调查报告应包括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内容。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账册的准确性;并购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摘要】
尽职调查报告收费标准是多少【提问】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您的问题我已经了解,请稍等【回答】
每个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原则上不低于1.5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回答】
方便电话咨询吗【提问】
您可以把您的给我,我们这边帮您联系【回答】
是融资,需要律师出报告【提问】
您可以把您的给我我来帮您联系【回答】
有具体的收费标准吗【提问】
136【提问】
5963【提问】
0077【提问】
电话咨询是99,具体出报告的费用您可以咨询律师【回答】
好的,您稍等【回答】
尽职调查报告应包括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内容。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账册的准确性;并购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回答】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或是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以便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对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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