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债务是怎么来的

2024-04-29 18:34

1. 政府的债务是怎么来的

政府的债务的来源:政府发行了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政府推动和主持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或者为了实施公益性事业,而承担的债务支出等。
一、债券和股权有什么区别
债券与股权有以下区别:
1、风险不同。债券与股权相比,债券的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相对较低;
2、持有者的权利和义务不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一定法律义务;
3、收益方式不同。
债券是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股权是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二、债券融资受到限制的要求是什么?
公司债券融资受到限制的要求:
1、关于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关于盈利能力。拟发债企业需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3、关于发行规模。
(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总额,主体评级AA级以下企业还应含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4、关于募资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余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60%执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募投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
5、关于其他要求已发行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已募足且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6、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产业债的发行满足以上条件即可。
三、化解不良债权的主要途径
有下列途径:
1.以政府债权化解银企债务危机。基本要点是将适当部分企业对银行的不良债务转化为银行对政府债券的持有。
2.组建国家风险信贷银行。
3.通过信托投资公司重组银行债权。
4.建立债务托管机构,实行债务托管。
5.以资抵贷再回租。
6.试行主办银行制。
7.发行不上市的优先股。
8.企业破产、拍卖,冲减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发行一般债券应当重点披露本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支、债务风险等财政经济信息,以及债券规模、利率、期限、具体使用项目、偿债计划等债券信息;发行专项债券应当重点披露本地区及使用债券资金相关地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项债务风险等财政经济信息,以及债券规模、利率、期限、具体使用项目、偿债计划等债券信息,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还应当披露债券投向的公益性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及分年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潜在风险评估等信息,以及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政府的债务是怎么来的

2. 什么是政府债务?

政府一类债务包括:1、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主要指的是政府和政府部门举借,要用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2、政府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其他债务,指的是一些企事业等单位举债用于公益性的项目。【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三十七条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第三十八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三十九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3. 什么是政府债务?

法律分析:
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什么是政府债务?

4. 什么是政府债务

法律分析: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5. 政府债务的产生发展

政府债务作为财政范畴具有悠久的历史。公债制度是在私债的基础上发展和演变而来的,产生于奴隶社会。到了封建社会,借债规模有所扩大,但发展十分缓慢。公债的快速发展是在商品经济和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今天,几乎所有国家都将公债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形式和发展经济的重要杠杆。 日本公债比美国公债的发展史短得多,它只是30多年来的产物。1965年日本发生了战后第五次经济危机,工矿业生产连续下降,税收减少,财政出现赤字,日本政府不得不第一次发行了少量的公债。至此,日本由实行传统的均衡财政政策转为实行凯恩斯主义的赤字财政政策。1966年,日本开始发行国家建设公债。1972年以前,日本公债的偿还期一般为7年。1973年后延长为10年。自1974年以来,日本经济受到世界石油危机的冲击,民间资本支出急剧减少。为扩大政府支出,增加社会有效需求,日本政府开始大量发行赤字公债,进入了“财政主导经济时期”。公债利息支出仍然是日本政府财政支出中的主要项目。2015年4月9日,日本国会正式通过了政府提出的2015年度财政预算,这一总额为96.3万亿日元的预算成为日本历年额度最高的预算,其中的近四成将依赖政府债务。据《朝日新闻》报道,刚刚获得通过的2015年财政预算中的54.5万亿日元来自税收,日本企业业绩得以改善使得日本税收创下1991年度以来的新高。与此同时,新增国债的发行额与2014年度相比减少4.4万亿日元。日本预算赤字将有望实现财政再建的预定目标,即预算赤字相比2010年度减少一半。但是因为政府债务总额持续增长,2015年度末将达到1035万亿日元,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26万亿日元。日本2015年度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相关预算为31.5万亿日元,连续2年超过30万亿。此外,防务预算和公共事业预算自安倍政权上台以来已连续3年增加,而用于冲绳地方发展的支出在减少。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债券的发展经历了“50年代的发展,60年代的低落,70年代的复苏,80-90年代的兴起”这样一个历史发展阶段。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面临着旧中国遗留的生产凋敝、贸易萎缩、交通阻塞、失业严重、恶性通货膨胀的局面,为保证仍在进行的革命战争的需要和恢复发展国民经济,我国政府先后发行了总价值约为302亿元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大约3546亿元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这一时期我国政府还通过向国外借款筹措资金,外债金额大约为51.62亿元。到了1958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我国不仅完全否定了利用外资的意义,拒绝接受外援,而且也全盘否定了内债。从1959年到1980长达22年中,我国没有发行过任何内债,并以罕见的速度在1964年提前还清全部外债,1968年全部还清内债,使我国成为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国民经济的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政府财政集中的资金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企业和地方能支配的资金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城乡居民个人收入增长较快,银行资金来源大量增加。这些变化使得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财政支出的要求,财政开始出现赤字。政府为改变财政困难局面,决定重新向国内外发行政府债券。1993年以前,我国政府发行债券的规模并不很大,主要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在发债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来弥补财政赤字。1994年国家为理顺财政银行关系,根除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的直接联系,正式规定了财政部不得向中央银行透支借款,政府入不敷出的差额只能通过发行公债弥补。从此,发行公债就成为政府弥补财政赤字和还本付息的唯一手段,由此导致公债发行规模的迅速扩大,1994年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发行额为1028.57亿元,2001年公债发行规模已达4483.53亿元。①政府债务已成为影响今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国际上一般认为3%是政府每年财政赤字的“天花板”,2016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无党派界别小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中国的国情是不同的。他认为,我国的“政府债务可以突破3%,只要它的去向好”。因为“发达国家政府赤字主要是用来支付社会消费,比如失业金、福利等,不会提高生产力;发展中国家债务绝大多数是用来支持投资的,中国的债务相当一部分作为消除基础设施瓶颈、环保、城市化等方面的投资,这些投资在短期会创造需求,也能增加就业,从长期来讲,能提高生产率、形成资产。我们是有资产的,所以净债务实际上不高。”

政府债务的产生发展

6. 债务还是政府债务吗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

7. 政府债务会是怎么样的

政府债务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和信用范畴。它首先是一种非经常性的政府财政收入,政府发行债券或借款的目的是筹集资金,这意味着政府可支配资金的增加。但政府债券发行要遵循信贷原则:有借有还。政府债务具有偿还性,又是一种预期的政府支出。政府内债是指国家在本国境内发行的债券。一般来说,政府内债是以本国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认购为主,内债的发行及还本付息也以本国货币进行,但也不排除外国居民在本国境内购买公债的可能性,同时,政府也可以用外币发行国内公债。因此,只要本国政府在本国境内发行的公债,无论其发行对象是否为本国居民,无论其发行的货币公司是否以本国货币计量,都是国内公债。政府外债是指政府在国外的债务和在国外发行的公债。外债的债主多为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公民,也不否认本国侨民在居住国购买本国在外发行的公债的可能性。外债的发行和偿还必须用外币支付。外债发行可弥补国内资金短缺,加快国内经济发展速度。《辽宁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政府债务会是怎么样的

8. 什么是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