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的介绍

2024-04-28 18:25

1. 龙敏的介绍

龙敏(885—948)1,字欲讷,幽州永清(今属北京)人也。少仕州,摄参军。

龙敏的介绍

2. 龙敏的介绍

龙敏,男,黎族,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1951年生,中共党员。1966年中学毕业于海南省乐东中学,1978年参加工作,1981年毕业于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现鲁迅学院),于198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1年在中共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历任抱由镇文化站干部,乐东县文化馆副馆长、文化局副局长,文化馆员。搜集整理的一批民间文学作品被各级刊物采用。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称号。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文学创作,1972年开始发表作品,作品曾被县、地、省、全国的报刊采用,并获县、地、省、全国各类文学作品奖多项。代表作有1981年毕业于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后出版的黎族第一部中篇小说《黎乡月》。

3. 龙敏的个人经历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1951年生,中共党员。1966年中学毕业于海南省乐东中学,1978年参加工作,1981年毕业于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现鲁迅学院),于198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1年在中共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历任抱由镇文化站干部,乐东县文化馆副馆长、文化局副局长,文化馆员。搜集整理的一批民间文学作品被各级刊物采用。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全国第七届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理事,中国民族学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广东省第五届政协委员,海南省一、二届政协委员、常委,海南省第三届政协委员,海南省文联一、二届委员,海南省作家协会理事,海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

龙敏的个人经历

4. 龙敏的人物事件

 2016年2月29日,经成都市委同意,成都市纪委对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龙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本人及家人房产情况;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龙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龙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龙敏的个人成就

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文学创作,1972年开始发表作品,作品曾被县、地、省、全国的报刊采用,并获县、地、省、全国各类文学作品奖多项。代表作有1981年毕业于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后出版的黎族第一部中篇小说《黎乡月》,2002出版的被誉为黎族作家文学作品中的扛鼎之作的《黎山魂》,以及短篇小说《同饮一江水》、《卖芒果》、《老蟹公》等,出版有短篇小说集《青山情》。短篇小说《年头夜雨》获1983年广东新人新作三等奖、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二等奖,《路遇》获1985年《海南日报》宝岛之光征文二等奖。

龙敏的个人成就

6. 龙丁敏的履历

1993.09-1996.07 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幼师专业学习  1996.07-2002.11 陵水县机关幼儿园幼师(其间:1999.09-2002.06在海南师范学院中文秘书专业函授学习)  2002.11-2005.11 陵水县团县委副书记(其间:2002年12月任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2003年4月任陵水县政协常委;2003年9月任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2005年6月自考通过海南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本科考试)  2005.11-2007.01 陵水县招商办副主任、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2007.01-2012.01 陵水县政府副县长(其间:2008.03-2008.09在北京市昌平区挂职任区长助理)  2012.01- 陵水县政府副县长  海南省第三届、第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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