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项债和政府专项债的区别

2024-04-27 19:06

1. 项目专项债和政府专项债的区别

1、同名但不同质,地方政府专项债与企业专项债券的债券要素和评级关注点不同
对于同样可用于基础设施融资的专项债券,从债券要素来看,二者在发行主体、发行额度、募集资金用途和偿债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不同;从评级关注点来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信用水平主要取决于项目所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同时辅以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价;而企业专项债券以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为辅,重点关注城投或产业公司盈利能力。
2、企业专项债券尚未普遍依托项目收益实现融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针对性较强,仍需持续关注资金闭环流向
虽然两类创新品种推出的初衷均与具体项目相关联,但发行实践中距离纯粹的项目收益债券仍有一定距离。目前试点的土储专项债和收费公路专项债的资金来源和偿还均是专款专用,项目的针对性较强,但由于省级政府向下级政府转贷的机制或存不畅,仍需持续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及偿债资金实现的日常动态;而存量企业专项债券中,发行人普遍使用30%-50%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能实现资金在项目融资和收益中的闭环流动,故彻底摆脱对主体信用的依赖、依托项目收益来实现融资尚需时日。
3、挤出效应有限,协同平衡地方投融资格局成为必然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实现一定程度的融资权力上收,有助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但由于城投平台存量债务庞大,彻底卸任地方政府投融资职能的过程难以一蹴而就,企业专项债可作为城投平台的续命神器和转型的物质基础,有针对性地引导资金流向与基础设施相关的产业建设,不断靠近地方国企履职的同时,也能够防范城投平台爆发系统性风险。未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与企业专项债券各自发挥所长,有利于形成地方政府债券与企业专项债券相对接、相平衡的投融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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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城投债脱离“政府信用”背书的形势下,地方政府必须主动寻求融资方式上的转变。本文认为,未来地方政府基础设施融资将主要呈现三种方式:一是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将主要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解决:二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将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PPP等方式解决;三是经营性项目主要以项目收益专项债、企业股权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产品、项目融资等方式解决。根据43号文的精神,地方政府债未来将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而不断转型中的投融资平台亦需充分利用企业专项债券等创新融资渠道,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专项债券的对接与平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基础设施投融资需求,并在此过程中带动自身的市场化转型。
2017年5月以来,财政部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相继下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及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试行管理办法,这两个领域作为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来源较为稳定的部分,率先作为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试点,拉开了中国版“市政债”的序幕。2017年8月2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简称“89号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分类发行专项债券。随着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办法的相继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加透明,投融资机制更加细化,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同时,因一同服务于基础设施融资,有一些声音表示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对发改委企业专项债产生挤出效应的隐忧。本文重点从评级的视角,对比分析这两项同名债券品种的区别与联系,助力市场认识名称类似债券的实质。
一、政策发展历程解读:财政部“划重点”,发改委“授之渔”
在43号文和新预算法作为纲领性文件的引导下,财政部和发改委纷纷出台政策,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进行具体的规范和约束,相继推出专项债券的概念,而二者同名却不同质。仅从政策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两类专项债券推出的初衷不同:财政部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政策指引以“防风险”为出发点,抓住项目收益为保障的还款来源的顶层设计,侧重于以还款来源为抓手规范地方政府资金需求量大的领域,并逐渐向各基础设施领域渗透;而发改委对企业专项债券的政策指引以“稳增长”为出发点,侧重于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相关领域,深度下沉至产业及锁定募集资金用途,由点及面,从而提升企业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财政部主导的专项债券,无疑是为了拓宽地方政府基础设施融资的渠道,并使地方政府债务详细化、透明化,引导形成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融资体系。发改委主导的专项债券,从指引上看,专项债券仅是限定投资方向,并未限制债券品种,因此不能狭隘地将专项债券等同于城投债券。而仔细研究发改委专项债券的政策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部分品种的产业投向与城投平台的主营领域高度契合,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改造等,这些领域也是迄今专项债券版图的主要构成部分;而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领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这三个领域,则是城投平台易于转型的领域,根据现有城投平台成功转型的案例来看,旅游、公用事业、城市运营等领域为城投转型前有一定基础且转型后容易作为主营的方向,刚好与这三类专项债券扶持的产业一致。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为城投债的集中到期的时点,充分应用发改委专项债券,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可以有效防范城投债集中兑付的风险。

项目专项债和政府专项债的区别

2. 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答:专项资金指定或特殊用途的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一般债券是政府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等问题而发行的债券,而专项债券则是政府为某项专项工程而发行的债券。【摘要】
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提问】
OK【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答:专项资金指定或特殊用途的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一般债券是政府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等问题而发行的债券,而专项债券则是政府为某项专项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回答】
专项资金用还吗【提问】
亲亲,专项资金主要具有以下性质和特征:.无偿性:国内(外)政府对某一项目的扶持所拨给的资金不需偿还。【回答】

3. 申请的项目专项债资金是否全部用完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摘要】
申请的项目专项债资金是否全部用完【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申请的项目专项债资金是否全部用完:是的,全部用完【回答】
法律分析:为切实规范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资本性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调整项目,不得调整资金使用用途,并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对照编制“一案两书”时的建设内容支付相关工程费用,不得支付在建设内容以外的其他工程费用。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回答】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回答】

申请的项目专项债资金是否全部用完

4. 申请的项目专项债资金是否全部用完

亲您好呀,关于申请的项目专项债资金是否全部用完的信息如下:目前主流官方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分别是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两大平台可查询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果的相关信息:专项债券的发行情况、招投标书、信息披露文件、信用评级、财务评估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专项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各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兑付办法和各省专项债券的发行结果公告。【摘要】
申请的项目专项债资金是否全部用完【提问】
亲您好呀,关于申请的项目专项债资金是否全部用完的信息如下:目前主流官方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分别是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两大平台可查询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结果的相关信息:专项债券的发行情况、招投标书、信息披露文件、信用评级、财务评估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专项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各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兑付办法和各省专项债券的发行结果公告。【回答】
法律分析:为切实规范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资本性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调整项目,不得调整资金使用用途,并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回答】
(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对照编制“一案两书”时的建设内容支付相关工程费用,不得支付在建设内容以外的其他工程费用。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回答】
亲亲您还需要什么帮助吗,或者不理解的都可以向我说哦亲亲~【回答】

5. 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经查询,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的区别是:专项资金指定或特殊用途的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一般债券是政府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等问题而发行的债券,而专项债券则是政府为某项专项工程而发行的债券。【摘要】
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经查询,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的区别是:专项资金指定或特殊用途的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一般债券是政府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等问题而发行的债券,而专项债券则是政府为某项专项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回答】

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

6. 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答:专项资金指定或特殊用途的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一般债券是政府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等问题而发行的债券,而专项债券则是政府为某项专项工程而发行的债券。【摘要】
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政府专项资金和专项债有什么区别答:专项资金指定或特殊用途的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一般债券是政府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等问题而发行的债券,而专项债券则是政府为某项专项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回答】

7. 专项建设债:为啥是专项债

1)专项债促基建,政府意向宽松。
2)专项债帮助解决基建资金来源问题。
3)财政体制上或有更多改革,意味着明年财政扩张可能更加顺畅。
专项债意在“稳”。由于专项债主要是为了服务基建项目,因此,我们认为若扩容属实则指向政府稳经济意愿的上升,而稳经济的背后实际上是为了对外稳定人民币汇率、对内稳定资产价格,以防止金融市场 大幅波动对基本面的反噬作用。
专项债:解决基建资金来源问题。实际上,政府此前一直持续通过基建投资来稳定经济,从数据来看,3季度基建投资增速强于其他投资。然而,一方面,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限非标、整顿融资平台、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等)以及减速的财政收入,使得地方的基建项目面临融资难;另一方面,据调查,当前地方政府投资意愿也较为谨慎。因此,专项债的推出,首先可以突破财政的限制,通过国开行农发行等“类政府债务”的形式来帮助基建项目融资,其次随着其规模扩大,可以进一步弥补基建项目资本金不足以及融资的问题,也有助于投资意愿的恢复,有利于基建项目的推进。

专项建设债:为啥是专项债

8. 专项债的钱哪里来

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本金可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资金、项目承建单位(包括下级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自有资金。2.重大项目资本金还可来源于地方政府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拓展资料:一、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流程如下:1、 政府或其承销商统一向证券交易所递交政府专项债券登记和上市申请材料。2、证券交易所将政府专项债上市和登记材料网上电子化报送系统政府或其承销商可以直接通过该系统递交上市和登记申请材料。证券交易所网上电子化报送系统正式运行前政府或其承销商可以通过电邮、电子光盘等电子化方式递交上市和登记申请材料。3、政府或其承销商通过电子化方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之前需要先向证券交易所领取相关书面协议文件并签署。4、递交材料。5、递交的登记上市申请材料完备无误的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专项债登记上市工作。6、政府专项债上市后1周内政府或其承销商根据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有关规定完成登记和上市申请书面材料递交工作并缴纳相关费用。逾期未完成的证券交易所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登记申请材料:证券登记表、有权部门核准债券发行的文件、债券持有人名册清单、司法协助执行材料 如有等。二、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是: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